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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603628Clenergy(603628)2024-08-30 10:49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了提高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 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 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管理小组"),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下设舆情专员,由证券办 公室设专职人员担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舆 情管理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