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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传真:021-20511999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彤程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的委托,担任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为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