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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致: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 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