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朗博科技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 明文件、证言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4.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仅就与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合法性及相关中国境内 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5.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6. 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所律师就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