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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图生物:安图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定)
603658Autobio(603658)2024-04-18 07:38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聘、 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