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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603660KedaTechnology(603660)2024-04-26 07:38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以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或"委员 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 专门机构。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