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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3686FULONGMA(603686)2024-03-27 09:07

福龙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公司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