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3月修订)
福龙马:对外担保制度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投 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全资、 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依 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对外担保的方式一般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四种。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