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福龙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