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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686FULONGMA(603686)2024-03-27 09:07

福龙马: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筹融资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