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540 号 致: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东华社区龙腾南路 42 号福龙 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