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苏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603693JSNE(603693)2024-05-08 08:5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之 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 经过审慎核查,结合江苏新能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核查意见。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 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关于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 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 中列载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