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江 FIT 地址:江苏省南 8 号 5A 栋 10 楼 电话: 225183716688 传真: 025-83719988 f 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的合法性、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查,对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查验。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