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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洋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处理公司投资决策的日常工作, 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