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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生物: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03739Vland Biotech(603739)2024-09-19 07:3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设置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1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总经理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具有必要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 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