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来伊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 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其 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加 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