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稳健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加盟商提供的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加盟商提供资金、受托支付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资助对象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加盟商提供资助; 对 外 财 务 资 助 管 理 制 度 二 〇 二 三 年 十 月 1 (二)为加盟商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监管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