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1月修订)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二 〇 二 四 年 一 月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公 司其他高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