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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836Bondex(603836)2023-12-13 09:35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要求。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的,该委 员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