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海程邦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 集。2024年8月28日,海程邦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海程邦达供应 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