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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603839Anzheng Fashion(603839)2023-12-18 08:56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 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 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1/2 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 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