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8月)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指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以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 回避; (三) 与关联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股东会、董事会就该事项进 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此作出判断。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