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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858BUCHANG PHARMA(603858)2024-05-31 09:52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