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 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应当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