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步长制药: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858BUCHANG PHARMA(603858)2024-06-28 11:3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