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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核查意见
603867XINHUA CHEMICAL(603867)2024-04-25 11:24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免收利息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新化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