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 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60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项 目(单位:万元)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49,0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