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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603867XINHUA CHEMICAL(603867)2024-06-27 10:1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6,5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2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 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660 号《验证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