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2021、2023激励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1457 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吕荣律师、李昊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1 年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以下合称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