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1636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 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张琦、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上交所网站上刊载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 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