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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