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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大千生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3955Daqian(603955)2023-12-13 10:2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 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能 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