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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3955Daqian(603955)2024-03-19 10:21

上证公监函〔2024〕0048 号 关于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当事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大千生态,A 股证券代码:603955;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2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 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 琨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 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 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 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 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 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 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 使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