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问题的 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16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千生态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对于《监管工作函》中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问题报告 如下: 问题 5、关于募集资金 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5 月通过定增募集资金 2.99 亿元, 截 至 2023 年末累计使用 1.57 亿元,投入进度为 52.59%。2023 年 12 月,公司终止 宣城项目、马陵山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0 亿元暂未明确后续安排;同时 将韩楼村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剩余资金 1950 万元已永久补流。请公司补充披露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目前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地点、使用情况、利息收入等,并说明公司就制 定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采取了哪些措施,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