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法兰泰克: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603966Eurocrane(603966)2024-03-25 10: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三月 | 释义 2 | | --- | |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4 | | 正文 6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7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9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10 | | 六、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0 | | 七、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 10 | |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11 | | 九、结论意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