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华集团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吉 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 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1 吉华集团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经查,公司在本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