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的基 础上,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本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是交易各方经自愿平等共同 协商确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2. 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本次交易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