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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986GigaDevice(603986)2024-05-14 09:37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法律法规")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 下统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 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 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 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所涉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