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14:30 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 号麦迪 科技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