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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长华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5018CH AUTO(605018)2023-08-25 09:26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2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