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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18CH AUTO(605018)2023-10-30 09: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长华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的委托,担任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