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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长华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05018CH AUTO(605018)2023-12-06 10:5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 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