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0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准则解释 16 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准则解释 17 号,涉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