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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美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 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人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秋明 | |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 冯运明、胡亦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