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美邦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美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38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12.6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9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7,078,60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1,843,391.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