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内容、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 会正常履行职权,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监事及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推选的监事 2 名,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应 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可指定 1 名监事会联络员作为监事会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 第五条 公司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召 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会议通知由召集人签发,由监事会联 络员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