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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5099CCG(605099)2024-07-26 11:27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在此特别声明: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共创草坪"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共创草坪实行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 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共创草坪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 实材料,并且所有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完整、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重大遗漏及误导 性陈述,其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