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华丰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除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