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