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4年1月30日 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上市公司已公告事项外,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 朱哀止 ...